已经提前一个月了还迟?
Dcard上一位台湾网友发帖,标题为「提前一个月提离职被嫌太晚」,她分享了自己在目前工作已有3个多月的情况。最近她口头告知主管准备在2月底离职,结果对方却反应说她的提离时间太晚了,事实上她只需要提前10天告知便可以了。
主管解释道,公司目前非常繁忙,表示要等到年后才有时间寻找新人,因此即便现在提离职也没用。随后,原PO追问是否是等公司找到新人才会允许她离职?而对方只是简单回答不会,并且向她保证会尽快找到适当的替代人选。对于此事,原PO想知道她是否可以依据《劳动基准法》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贴文曝光后,引起不少网民议论纷纷:
“留证据,时间到可以走。”
“讲好的日期,提早一个礼拜告知他当初有讲过就好了,直接离开也可,就看你要不要这么残忍,他没招到人是他的事,你已经提早一个月让他找了。”
“以你的年资不需要一个月,找不到人那是公司的问题。”
“我之前提离职也和你遇到一样的状况,逼得我拿劳基法出来他们才同意,必要时还是需要用法规压他们。”
“一个月足够了,记得用文字提离职,明确表示做到哪一天,到时被刁难,就把这些资料提供给劳工局。”
在公司运作中,对员工提供适当的保障是至关重要的。原PO已经按照公司规定提前告知了辞职的决定,因此公司需要尊重员工的决定,若员工告上劳工局那就不好了~
资料来源:Dcard
*部分照片取自网络,内容谈谈网归有,若想参考请附加此文的链接。谢谢!照片如有侵犯版权问题请告知,谈谈网必定删除
一名网友通过网络发文,表示自己不明白为什么在工作中,如果真的不了解某件事情,为什么不能直接说“不知道”。贴文引来许多职场老鸟回应,除了解释背后原因之外,还传授了回答的技巧!
最近打开网络媒体,看到的几乎都是令人心烦的社会新闻,直到这件事情,发生在我母亲身上。 我的母亲70多岁,是那种很传统、也很倔强的老人家。她习惯自己骑车到政府诊所复诊、拿药,路线不远,时间固定,家里人都清楚她的行踪。她也总说:“我自己来就可以了,不用麻烦你们。”于是,我们也就慢慢放下了担心。
人家开餐厅我开餐厅,但我总是遇到极品。 是,我必须承认一件事:一开始,我确实天真了。当这些自称“美食博主”、“内容创作者”、说自己有“多平台曝光”的人私讯我,说要来合作、帮我宣传、帮我提升知名度时,我没有马上拒绝,因为我知道大家出来讨生活,彼此给个机会,或许能双赢。
日本超人气YouTuber最近主持综艺节目,探讨东京“港区聚会”的都市传说,还找来现役酒店公关,揭开东京极乐派对的内幕!这名公关表示,自己曾亲眼见过女性一丝不挂在包厢待命,甚至还有熟客包场举办叠罗汉派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