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4天就被炒了!2理由,老板觉得女子不适合这份工作!
由于2019冠状病毒(Covid-19)爆发的关系,许多公司、企业因此蒙受巨大损失而纷纷倒闭,这不禁使得国家的经济出现低迷,也使得许多人失去了工作。在这种环境之下,找工作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挑战,即使是成功面试获得工作,能否维持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日前就有一位网友在《小红书》上发了一个帖子,指自己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份工作,结果才工作了4天就被辞退,而辞退的理由更是令人难以接受。
(图/AskLegal)
日前,一位居住在雪兰莪的网友在《小红书》平台上发了一个帖子,指她好不容易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结果却在工作的第4天时就被老板辞退,令她一时间无法接受,因为她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做错了什么东西。这位网友表示,老板辞退她有2个理由:
1.因为她完全没有工作经验,还说她的DISC检测先是她更适合需要与人接触的工作,应该去做客服。
2.老板说她太过安静,不适合他们公司的工作文化。
针对第二的理由,该网民不禁大感无语,因为她其实并不是一个安静的人,只是因为才工作第四天和其他同事不熟悉,所以才比较安静而已。
“但是我想说,老板你面试我的时候不是已经知道了我是fresh的吗?”
(图/小红书)
这个帖子吸引了许多网友的注意,不少网友看到该帖子之后纷纷留言鼓励,并表示东家不打打西家,如今许多经济领域重新营业,许多公司都需要请人,因此她一定可以找到更好更适合她的工作。
还有一些同样是比较安静的网友表示有共鸣,他们认为说多错多,即使工作了一段时间也会和同事保持一段距离,但他们也同样因为这样的想法和性格吃了不少的亏。
也有一些热心的网友表示,其实她可以向公司索取理赔,或者可以去大马劳工部(Jabatan Tenaga Kerja,JTK)告这家公司,因为只有4天的时间是不足以衡量一个人的工作能力的,而且这家公司也没有合理的理由辞退她。
根据《AskLegal》指出,在解雇或被解雇方面,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都享有相同的权利。换句话说,如果是3个月的试用期,那么雇主无权在3个月到期之前终止雇员的服务,除非是雇员出现不当行为,或者雇主拥有其他的充分理由。而在3个月的试用期限结束时,雇主才可以确认要将他转正,或终止他的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