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7年,全公司都有花红,只有他没有!
一名大马打工仔日前申诉自己在一家小公司打工了7年,最近被其他公司挖角后就丢信离职。没想到,原本打工的公司给了所有人花红,唯独这名打工仔没有,而且因为提早离职还需要赔偿公司3个月的薪水!
根据《星洲日报》的独家报道,这名打工仔之前是在一间共有9名员工的公司担任会计。7年前,他加入这家公司时,公司在录取通知书中列出需要6个月前通知的辞职通知。年少的他当时没有多想和顾虑就签下了这个录取通知书。
在这家小公司工作了7年后,去年11月他收到了某新公司的聘书,于是他便递上辞呈离职,并且希望能够让他提早3个月走。
“我愿意赔偿3个月,因为新公司无法等我6个月。”
当时,老板是接受他提早3个月离职的。没想到在农历新年前,全公司的员工包括老板本身都有花红,除了他。因此,这名打工仔十分不解,毕竟年终花红应该是依据去年(2022年)一整年的业绩分发的。
“我都在公司上班,就有权利获得花红。加上一年52个星期,相等于13个月。我们一整年只拿了12个月的薪水,花红是我们第13个月的薪水。”
对此,这名打工仔十分不服,无奈表示7年衷心的跟着老板,没有功劳都有苦劳,现在不止要赔偿提早离职的薪水,连花红也不能享有。
对此,网友们也对此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拿了花红才走嘛,行业定律来的。“
”这样的公司会有报应的。“
”花红叫挖角的公司给。“
”忠心对老板来说没价值。“
”应该是高层。“
”忠心还会被挖角?“
”离职还想要花红?“
虽然打工仔的立场没有错,但网友们的意见也蛮有道理的~
资料来源: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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