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之间分分合合乃是家常事,可以说见怪不怪。由于人生充满太多的未知数,因此现在还在一起的伴侣也未必是陪你一辈子的伴侣。有的人在分手后选择做朋友,也有的选择再次挽回,也有的是分手后双方都不再联系。我相信大家大多数常见的是分手后双方都是仇人的。但是你们有见过双方分手后,另一方被提高上法庭的吗?
最近DCARD上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位男PO主在DCARD上发帖子表示,两人之前在一起到百货公司逛街,在一间名牌店看中了鞋子,但是两双加起来,价格竟然高到三万。两人都对这鞋子爱不释手,但是由于二位都还是大学生,价钱根本负担不起。于是两人最后决定在某金融科技平台用女生的账号借钱来买,因为这样相对有兼职的二位来说也比较容易还款项。双方也表示一起还这款项。
但是事后,两人因为吵了一大架,男PO主觉得两人都不适合,因此提出了分手。而对于当初买鞋子的那笔钱,男PO主也表示会每个月汇款给女方。但是男PO主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收到了法庭传来的发票。男PO主表示震惊,因为提告人是前女友,提告的理由是诬告。由于当初双方是说好一起使用女方的账户购买,因为利率低。只是男方没想到分手后,竟然能以这个理由来提告自己。女方还表示如果这帖子不下架也会一起提告妨碍名誉。男PO主也表示自己不知道如何是好。
对于这件事,网民们的看法如下:
既然还钱肯定有汇款明细或者证据,只要出示这个就好了。也有的网民表示男PO主也可以反告对方诬告。因为当初是双方说好一起使用女方的账户去借款。
当然也有的网民表示既然付不起那个款项,那就别买那么贵的鞋子啊。
由于男PO主在帖子是以一个小丑的标志表示前女友,因此也有的网民表示小丑竟然是男PO主,而且双方都是小丑。
分手闹事很常见,不过应该尽量私底下解决。虽然双方已经分手了,但还算是 “家丑不可外扬”。两人这样撕破脸,日后遇见了岂不是前面遇见,后面绕路走?可以心平气和地解决就没必要闹到上法庭,让全世界都知道,毕竟小丑只会是自己。
17年了,我们家没有再倒数过一次。 不是不想热闹,只是想过得“轻一点”。因为每一声“10、9、8”,对我来说,都像是在倒数两条命消失的速度。 17年前的今天,我的父亲载着我的大儿子出门。那天,他只是要去上兴趣班,没有异常,没有争执,没有多说一句“路上小心”,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傍晚。
他一开始以为是手机应用程序显示错误,甚至特意登出再重新登入,但巨款依然稳稳躺在户头中。
乍看之下没有问题,其实是一个陷阱! 一名咨询安全专家日前揭露了一种名为“同形异字攻击”(Homoglyph Attack)的新型钓鱼手法,骇客会利用外观几乎一模一样但不同语系的字母调换网站里的字母,因此看似一样的网址,其实暗藏着陷阱!
印尼林火导致东南亚多个国家城市烟霾笼罩,空气污染指数上。虽然这段时间内偶尔有下雨,但空气清新了一阵子,烟霾又“卷土重来”。不过,暂时造出烟霾的雨水,或许暗藏健康风险!
还记得 TVB剧集《亲亲我好妈》中,饰演江美仪小女儿“严茜聪”的童星熊子逸吗?当年那个古灵精怪、乖巧可爱的小女孩,如今已经悄然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