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RM4500买情侣鞋! 分手后被女方告上法庭!
情侣之间分分合合乃是家常事,可以说见怪不怪。由于人生充满太多的未知数,因此现在还在一起的伴侣也未必是陪你一辈子的伴侣。有的人在分手后选择做朋友,也有的选择再次挽回,也有的是分手后双方都不再联系。我相信大家大多数常见的是分手后双方都是仇人的。但是你们有见过双方分手后,另一方被提高上法庭的吗?

最近DCARD上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位男PO主在DCARD上发帖子表示,两人之前在一起到百货公司逛街,在一间名牌店看中了鞋子,但是两双加起来,价格竟然高到三万。两人都对这鞋子爱不释手,但是由于二位都还是大学生,价钱根本负担不起。于是两人最后决定在某金融科技平台用女生的账号借钱来买,因为这样相对有兼职的二位来说也比较容易还款项。双方也表示一起还这款项。

但是事后,两人因为吵了一大架,男PO主觉得两人都不适合,因此提出了分手。而对于当初买鞋子的那笔钱,男PO主也表示会每个月汇款给女方。但是男PO主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收到了法庭传来的发票。男PO主表示震惊,因为提告人是前女友,提告的理由是诬告。由于当初双方是说好一起使用女方的账户购买,因为利率低。只是男方没想到分手后,竟然能以这个理由来提告自己。女方还表示如果这帖子不下架也会一起提告妨碍名誉。男PO主也表示自己不知道如何是好。

对于这件事,网民们的看法如下:
既然还钱肯定有汇款明细或者证据,只要出示这个就好了。也有的网民表示男PO主也可以反告对方诬告。因为当初是双方说好一起使用女方的账户去借款。



当然也有的网民表示既然付不起那个款项,那就别买那么贵的鞋子啊。


由于男PO主在帖子是以一个小丑的标志表示前女友,因此也有的网民表示小丑竟然是男PO主,而且双方都是小丑。


分手闹事很常见,不过应该尽量私底下解决。虽然双方已经分手了,但还算是 “家丑不可外扬”。两人这样撕破脸,日后遇见了岂不是前面遇见,后面绕路走?可以心平气和地解决就没必要闹到上法庭,让全世界都知道,毕竟小丑只会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