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和小鲜肉男在家独处,被抓包后给出“荒唐理由”!

谎话说多了,还是有人会相信的!早前,沙巴山打根伊斯兰宗教事务局在“新年行动”扣捕15人,但其中一名巫裔女子在被扣捕时,给出了荒唐的理由!

“我生病了(头晕),他要陪我我去诊所,然后怎知道我们突然到酒店了。“

没想到的是,这样荒唐的理由竟还有人在继续使用。根据报道指出,台湾台中市一名郭姓女子,跟公司小她7岁的王姓小鲜肉陷入热恋。丈夫发现后,郭女辩称王男是同性恋,两人不可能发生性行为,且王男夜宿郭家,是来修水电的,因为太累,才在沙发睡一宿。

郭女2016年1月为了照顾小孩而专心当家庭主妇,一直到去年3月,才外出找工作,没想到重返职场,竟然与小她7岁的王姓同事外遇。丈夫发现不对的时候,便在妻子外出时尾随,目睹老婆在住家附近暗巷与一名男子热情拥吻,但他还想挽回婚姻,因此提议由他带着小孩回老家住一段时间,两人冷静一下。

没想到才刚分居,郭女就迫不及待带着王姓小鲜肉回家留宿,一住就是一星期,两人出双入对,小鲜肉还拥有丈夫家里钥匙;甚至丈夫调阅社区监视器,赫然发现妻子与小王在电梯拥抱,他觉得这对偷情男女太过份了,决定提出侵犯配偶权求偿之诉。

当公堂上,其妻子矢口否认外遇,她辩称王男是同性恋,只爱男人,跟她是“闺密”,而王男到她家过夜,只为帮她修水电,但完工时夜已深,怕耽误隔日上班,才让他在沙发上睡一宿;王男也顺着郭女的辩词,声称自己为性别认同所苦,因此把郭女当姐姐,向她倾诉内心痛苦。

但丈夫提出两人在他家奸宿长达一周的证据,以及电梯内亲昵影像,法官当场打脸,认为这些行为超乎一般异性朋友正常应对举止界限,且法官对于被告辩称王男是同志,不可能发生性关系,也认为不足采信。

最后,法官觉得辩词离谱,便判赔20万台币(约3万零413令吉)给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