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男子患有“咬人癖”对妻子孩子施暴!法官竟从轻发落丈夫无罪?!

在过去的2018年,重庆曾发生一女子在轻轨上咬人、趴在地上舔血的事件,吓得当时的乘客逃离车厢。如果你有看过那个视频,也会觉得很可怕吧?虽然情况不太一样,但新加坡一位25岁男子因有“咬人癖”,爱咬自己的妻子和儿子,妻子最后受不了报警将他送上法庭,还要离婚!

 

(示意图)

根据主控官在法庭上的说法,男子于2015年开始与太太交往,并于2016年8月结婚。婚后两个月(10月),他就开始对太太施暴了,不止咬太太,还会打、大力地抓她,在她手脚上留下抓痕。更糟糕的是,他连3个月大的孩子都“下得了手和口”,每周最少一次!家人劝了又劝,他依然我行我素,无论是生气还是玩闹的时候,他都喜欢对孩子的手臂、大腿和背部又捏又咬的,根本就没考虑孩子是否会受细菌感染!

Violence Against Women, Domestic, Abuse, Violence

这种鬼畜丈夫谁受得了呢?可他的太太硬是忍了下来。直到2018年1月3日早上9时30分,这位太太拒绝陪他去送餐而被打了右脸、咬了右手臂一口后,累积了一年半的辛酸终于爆发。她不仅决定报警投诉丈夫的家暴行为,将丈夫送上法庭。法官最终判他扣留10天、需在9个月的日间报到,也必须在12个月内完成140小时的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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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这样也没有被判坐牢?其实,报案只是对施暴者作出正式的投诉,并不是直接将他送进监牢!报案后,调查官会召唤施暴者来协助调查,而副检察官会在调查后断定是否依据其暴行及收集到的证据指控施暴者。只有法庭指出施暴者有罪时,他才会被收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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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被家暴并非只有报警这条路可以走哦!面对家暴问题时,我们可以向妇女醒觉中心 (WCC)等非政府组织求助,必要时也能让WCC的社会工作者陪我们到警局、医院及福利部处理相关事情,甚至是要求WCC提供一个暂时性的庇护所,远离暴力环境。如果是因为家暴问题而受伤,则可以到附近的政府医院的“一站危机处理中心”(One Stop Crisis Centre)的房间里得到治疗。更重要的是,若是医疗后无处可去,我们也可以向护士要求在急症室里过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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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把她娶回家了就要好好对待她啊,别上演“婚前是个宝,婚后是个草”的戏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