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风败俗!年轻男女在组屋底层乱搞!6分钟过程全被录,结束后意犹未尽的亲吻!

伤风败俗!

根据新加坡《新民日报》报道,一对年轻男女被指公然在组屋底层胡搞,长达10分钟之久!

(示意图来源:Canva)

据悉,这起事件发生在1月26日晚上8时30分左右,地点是蔡厝港(Choa Chu Kang)62街第609座组屋。

有读者对《新明日报》指出,当时这对年轻男女在组屋底层,垃圾槽旁的空间内亲热,荒唐行径令人咋舌。

(图片来源:网络)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居民透露,她当时在家中休息,老母亲突然喊她到屋外走廊,她探头一看,才发现有人在楼下胡搞,“他们看起来很年轻,大概20多岁左右,看似华人。”

“对面是学校,时间还很早,不少人刚从外面回家,他们就这样站着亲热,真的有伤风化!”

女居民
(图片来源:联合早报)

女居民也对记者提供一段长达3分20秒的视频,只见两人完事后并未急着离开现场,擦拭完身体整理了衣物,甚至还意犹未尽地接吻和抽烟。两人在现场逗留约六分钟,才一起离开现场。

针对年轻男女的行为,女居民斥责他们的行为有伤风化,或造成负面影响,“我好像没见过他们,但这行为真的要不得,如果给小孩子看到,该怎么办?”

(示意图来源:Canva)

有记者日前特别走访该租屋的时候,发现事发地点位于垃圾槽旁的一个较为隐蔽的小角落,空间仅约9平方米,并放置着被遗弃的一对扩声器和木架。据观察,事发角落面向着一所中学,不远处有走道和停车场闸门,不只人来人往,不时也有车辆进出。不过,该角落被柱子遮挡,形成一个死角,即使有人经过该处,若不仔细观察也难以发现。

对此,有律师受访时表示,男女在公共场所进行猥亵行为,一旦被人发现并举报,可在刑事法典 294(a)条文(在公众场所作出猥亵行为)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3个月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图片来源:截图)

对此,不少网民留言表示,“在office搞的也是触犯猥琐罪吧!”、“敢乱搞但没钱上hotel的概念?”、“在Office搞不可以,在家里不可以,就楼下咯。”、“不应该叫扰乱公共秩序罪吗?”、“Office, 垃圾房…. 下次会不会在kopitiam 或公园?”

新闻来源: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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