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部分人小时候都异常希望自己能够赶快长大,获得自由、能够学会驾车随意出入、更不需要面对读书的压力等等。殊不知,其实读书时期才是最值得珍惜的时光,因为真的是无忧无虑没有过多的烦恼,每天单单读书半天就放学回家,不需要塞车不需要担心和其他人相处得是否融洽等等。
(示意图 | 图片来源:网络)
早前,我国一名网友通过网络社交媒体面子书专页《UTAR Confessions – ALL Rejected / Censor Original Posts》匿名投稿发出了一则帖文表示自己一早就向老板表明自己要辞职的意向,原因就是因为自己在这家公司长达3年的时间日日夜夜OT加班赶工熬夜劳累,但是偏偏又没有加班费。不过万万没想到,楼主竟然还遭老板痛批!
(图片来源:面子书)
从楼主附上的聊天记录截图中可见,楼主心平气和以非常友好的态度向老板表示自己想要辞职,因为这些年来日日夜夜加班已经影响到了他的健康,再加上老板没有提供加班费。没想到,这样一句友善的辞职信息却惹怒了老板,并且还被对方痛批表示:“难道你工作只是为了钱?”见到老板大发雷霆,楼主立马怒了,以行动告知对方自己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更没有多高大尚,直言表示:“不为钱难道为了你吖?”最终迅速引发热议!
(图片来源:面子书截图)
看到楼主这么大胆炒老板鱿鱼并且潇洒回怼,网友们各个留言表示自己极其佩服楼主,也有不少网友称,简直说出了所有打工人的心里话,只不过是因为还没辞职不敢发言不敢怒。也有网友建议楼主霸气回复:
“没有啦 我只是想换个地方做慈善”
“没有啦 po主只想要换个新环境做慈善”
“老板我不想做了,我想换个地方做慈善”
“上班不谈钱难道谈感情吗”
(图片来源:面子书截图)
另一方面,有网友看出破绽,认为楼主的忍耐力非同凡响,单单几个月一般人一定都是顶不顺的,没想到楼主自己竟然能够忍受长达3年的时间,实在不可思议。事实上,楼主的老板是真的犯法了,因为根据我国劳动法(Employment Act 1955)Section 3(a),任何超乎工作时间的加班员工都必须被支付不少过1.5倍的工资。因此,不少知情的网友都各自留言劝告楼主赶紧前往劳动局投诉其老板以获得赔偿。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赶紧留言跟我们一起来谈谈~
文章资料来源:Facebook、Employment Act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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