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闺蜜真恋人?人妻与女同事公司休息室亲密举动被抓包!人夫调监视器揭开真相!

假借住真同居?!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台南一名人夫阿正(化名)因工作远赴云林,本来以为假日难得回家可以温馨团聚,没想到却成了“引狼入室”的序幕!

根据《镜报》报道,阿正发现妻子小芳(化名)频繁带女同事彤彤(化名)回家同眠,甚至在公司休息室大玩“摸臀、亲吻、趴大腿”,亲密互动全被监视器录下。事情闹到上法庭的时候,竟辩称“配偶权非宪法权利”,企图逃避赔偿,最终遭法院判决应连带赔偿10万元台币定罪。

曝光的判决书显示,阿正与妻子小芳于2020年结婚并育有1子,因阿正平日在云林工作,只有周末才会回到台南的家。但是,自从2023年4月起,他发现家里多了一位“常客”,那就是妻子公司的女同事彤彤。起初小芳以“彤彤家太远、方便一起上班”为由借住,阿正见两人皆为女性,并没有想太多。

让阿正没想到的是,妻子的女同事彤彤借住频率越发惊人,甚至阿正回家时,小芳竟要求与丈夫分房,转而跟彤彤“同床共枕”。每当阿正对此提出疑问,小芳便异常激动,这才让阿正惊觉这份看似单纯的闺蜜情,似乎有迹可循。

后来,阿正从两人公司同事的口中得知,妻子与女同事的关系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对此,阿正愤而调阅公司休息室监视器,赫然发现震撼画面,小芳与彤彤在不同日期多次亲热,包括互摸臀部与大腿、紧紧拥抱、牵手,甚至有趴卧大腿及亲吻等宛如热恋情侣的举动。

面对阿正提供的铁证,小芳和彤彤在庭上使出奇招, 辩称“配偶权”并非宪法权利,不应受保障,同时主张阿正取得公司监视器画面侵害隐私,应无证据能力。另外,彤彤更指称,自己有感情稳定的男友,企图证明不可能与小芳外遇。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婚姻关系受宪法保障,配偶间互负忠诚义务。针对监视器画面,法官犀利指出2大重点,分别是“取证合法性”和“自打脸简讯”。法院认为,阿正取证虽涉及隐私,但拍摄地点在“公司休息室”而非私人住家,且2人衣著完整,权衡后认定具有证据能力。另外,妻子小芳曾经传LINE向阿正道歉,坦承“确实有对感情不忠”,显见其内心自知理亏。

最后,法官认定,两人行为已严重侵害阿正的配偶权,考量双方社经地位及受损程度,最终判决小芳与彤彤应连带赔偿阿正10万元台币,全案定罪。

新闻来源: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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