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犯案「无需负刑事责任」?大错特错!只要「证实一件事」就逃不掉!
关于精神病患或曾有过精神病者,在犯罪后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议题。大众普遍对这类案件存在疑惑,只要是精神病患或曾有过精神病者,就可以逃过法律制裁?
根据光明日报报导,拥有 20 多年执业律师经验的郑明炎在多年前受访时曾表示,即使曾拥有精神疾病记录,也不代表伤人、杀人无罪,只要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被告犯案当时,精神状态是处于正常人,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就需要负上刑事责任。

在心智不健全刑事法典第 84 条文下,精神病患杀人不负刑责,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 必须是精神病患犯罪
- 必须是在不能辩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实施犯罪
- 必须经法定程序鉴定

到什么程度才会被认为心智不健全?
无需像其他刑事案件那样必须证明“超越合理疑点”,只需从整体情况及平衡概率的法律层面加以证明即可。
在法庭上要提出心智不健全的辩护时,必须备有专业精神科医学报告作为证据,法官将从专业角度综合研判所有证据后,才作出判决。
在审讯过程中,控方可通过专业精神科医生对被告进行精神鉴定,被告也可以聘请相关领域的医生进行抗辩。
无论如何,被告要以心智不健全作为辩护理由,并非易事。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