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违暴利法遭罚款4.5万!GSC小编呛中文报:“好一个大快人心”!

马六甲的GSC戏院因违反反暴利法令,被处以4万5000令吉罚款!

因一瓶600毫升矿泉水卖RM3.30,赚取了0.97%利润;75克薯片一包卖RM5,赚取1.23%利润,GSC在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下被提控。

根据马六甲贸消局6月14日文告指出,这起案件是于6月13日在地庭审讯并判决,控辩双方有7名证人被传召供证。

(示意图,图片来源:网络)

GSC被判罚款4.5万

由于被告没办法出示证据,证明他们售卖的饮料和薯片是在合理价格范围,地庭法官娜丽曼在双方陈词和考虑案情后,认为案件“超越合理疑点”,判GSC罪成,处以罚款4万5000令吉。

辩方代表律师也在下判前要求法庭降低罚款数额,因为当事人是首次犯错,售卖的矿泉水和薯片价格只是技术错误,盈利也不高。

文告也表示,在价格管制和反暴利法令下,罪名成立后个人或商业机构可判处不超过50万令吉罚款,重犯可被判处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

据悉,涉及的GSC电影院是位于马六甲市英雄广场。

(示意图,图片来源:网络)

GSC小编道出心酸

另一方面,这起案件经过《中国报》报导后,在脸书贴文上写下“大快人心!”GSC小编怎么看“字眼,也引来了GSC脸书小编的回应。惟小编再去查看时已不见GSC的留言,相信是已经删除了。

“好一个‘大快人心’,每张戏票都被抽了30多巴仙的娱乐税,你知不知道?每张戏票都要分给电影制作公司的,你知不知道?剩下的你觉得够给租金,人工,维修,营销,器材,电费,水费,保险等等等等等?大块人心这四个字,真的谢谢你”

GSC小编也在回复的后方放下“爱心”和“比赞”的表情符号。

(图片来源:脸书截图)

网民看法各异

这件事也引起了网民们的热议,有者认为如果觉得辛苦“那就别做”,但也有不少网民力挺GSC,认为嫌贵的话“你可以不买”

“没人拿枪逼你买票”
“我们支持GSC”
“生意难做,明白你的心情”
“才1.23%也叫暴利,杂货店赚的比你还多。”
“那么辛苦就别做咯,这些老板坠毁吐苦水了,讲到那么苦老板还不是每年换车。”

就连“热心网民李某人”也留言道:

“我来问个无关的问题,恐龙到底好不好看?”

无论如何,大家在疫情中都过得辛苦,任何领域都好,难得都熬过来了,大家应该和平相处才是,少一点纠纷,互相扶持度过难关。

各位对于这件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分享看法。


文章资料来源:脸书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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