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RM122万买屋子!住了7年才发现原屋主没搬走!偷偷「住在房子的地下室」!
好惊悚……
中国一名男子7年前花了一笔钱买下一间房子,没想到原屋主竟然没有搬走,而是住在房子的地下室长达7年!后来,这名男子因为发现了有暗门,才发现了这个惊悚的事情。后来,这名男子提告原屋主,最终判定原屋主负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报道,这名来自中国江苏省的李姓男子在7年前用198万元(约RM122)买下一间房子,全家人搬进这间房子后觉得这个地方交通方便、生活机能完善,装潢也颇为喜欢。原本男子一家以为可以在这个地方安慰生活,没想到却在某天发现了一个惊悚的真相。
有一天,男子正在整理杂物时,偶然发现楼梯间墙后藏着一个暗门。他当时忐忑地将门推开,没想到发现了一个地下室。这间地下室不仅拥有良好的通风采光,甚至还打造了一个精致的小型酒吧。
于是,男子指控原屋主在出售房子时刻意隐瞒私自改造地下室的事实,并且在交易过程中没有如实告知。面对男子的指控,原屋主表示自己当初卖给他的只是房子,但从未表示转售出去的包括地下室。
原屋主表示,地下室是属于私人空闲空间,并不属于房产面积,所以没有将地下室列明于契约。至于男子,则是主张高价自己高价购买这家房子,所以理应享有地下室的产权,于是提告原屋主。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即便地下室没有明确记载于买卖契约,但因为地下室是房子结构之一且影响房屋价值。另外,原屋主并没有告知买主这件事,已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最终,法院判定男子取得地下室所有权,并由原屋主负担损害赔偿责任。
资料来源: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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