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0年却因「这件事」被解雇!男子直接告上法庭,要求公司赔偿RM210,000!

“员工上班期间睡觉”这件事情,对于很多公司都是不能容忍的行为。但在近日,中国一名为公司服务了20年的男子被公司解雇。由于他并不服从公司的决定,因此决定告上法院,裁定结果居然判定男子胜诉。

上班睡觉被炒  法院:一次犯错便开除不合理 应赔偿当事人35万
图片来源:星洲日报

据《中国报》报道,这件事发生在中国江苏,男子张某是一家化工公司的部门经理,据悉工作已有20年时间。当时候的他由于开车直至半夜,在第二天上班的时候以趴伏与躺卧的方式在自己的座位上睡了接近1个小时的时间,结果被公司“炒鱿鱼”(解雇)。

示意图,图片来源:互联网

张某认为公司“解雇”的举动违法,于是他就决定上到法院起诉这家公司。经过当地的人民法院审理后,无可否认的是张某的确存在违规行为,但从其岗位特性和此次“在岗睡觉”的严重程度来看,就他这次的行为而言并未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或极坏的影响。最后,法院判决为公司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属于违法,因此公司需要向受害人赔偿35万余元(约21万马币)。

示意图,图片来源:互联网

据了解,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给张某制作的《面谈表》中记录了“张某上班时因困乏导致睡岗行为。”张某也在面谈表中签字确认。后来,在工作人员向该公司工会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决定解除公司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原因是张某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同日,公司也向张某出示了《解除劳动该合同通知书》,当中阐述了张某是于2004年加入公司,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因他上班期间在岗睡觉,根据公司《员工手册》以及工会协商后,决定解除他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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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星洲日报

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若公司想行使其合同解除权,必须确保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并且该行为需达到严重程度。由于此案“张某”在客观上并未对该公司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失或不良影响,不宜认定为“严重”。加上张某自入职以来多次被评优并晋升加薪,公司却仅因其一次违反《员工手册》规定就直接终结与其的劳动合同,显然并不合理。同时,公司并无证据证明该《员工手册》中的规定是经过民主程序所制定。

资料来源: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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