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出事时,要先采取法律行动?大马律师这样说!破“不知者无罪”等法律迷思!
随着校园霸凌、性骚扰等事件频频发生,这系列问题已在家庭、学校和社会敲醒警钟。
近日,大马律师陈金玉受邀前往柔佛新山宽柔中学向初一、初二和初三的学生科普法律知识。她事后也透过 Facebook 发帖,表示大家必须开始正视一个状况,那就是不同暴力程度的 metoo 事件,正在校园里各个角落发生着。
“为什么出事时,要先采取法律措施?因为法律的成效,立竿见影。”

她举例,“你还记得 2019 年 Covid 19 的情形吗?当时很多的医疗相关人士苦口婆心地教导我们保持社交距离、减少聚餐、出门戴口罩、勤洗手、等等等等。多少人跟了、多少人保持侥幸心态、多少人根本不理会?”
“直到 2020 年的行动管制令,如果出门不是为了必要服务,如果出门没有带口罩,将被逮捕、被罚款、被坐牢,许多人才认真地对待此事,不听劝的人数明显锐减。”
她表示认同稳扎稳打的全面性教育,才是王道,因为她坚信知识就是力量,但教育是长远之计,眼前性暴力问题,迫在眉梢。我们等得起吗?

“与未满 16 岁以下的少女发生性行为,就是法定强奸。未满16岁,就是 ‘向整个世界发出的告示’,你不能与她发生性行为。就是如此,没有但是。”
她认为,推广法律,除了是要让学生遵守法律规定之外,还有更重要的讯息,就是“你要为你的行为‘付上’法律责任。”而所谓的“付上”是什么概念 ? 就是要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她说,“小孩子会没事的”,“不知者无罪”这些法律迷思,更需要被破除。
来源:Facebook/陈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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