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嫌散播儿童色情内容被警逮捕!警方:大部分散播者“贪好玩”!

别以为贪好玩躲在家上传色情影片就没事,一旦被逮到,可能会吃上5年牢饭!一名19岁的巫裔少年,因为涉嫌在社交媒体推广儿童色情活动,遭警方逮捕。

加影警区主任莫哈末扎益助理总监文告中指出,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家庭暴力与儿童组,在6月16日下午6时,在雪兰莪士毛月逮捕了有关少年。

(示意图,图片来源:东方日报)

嫌犯遭二度延扣

嫌犯从6月17日至20日被延扣4天助查,在20日当天,警方申请二度延扣该少年至23日调查。

警方也起获了他的手机,并且从中发现了相关的影片和照片,据悉,这些照片大部分都来自国外。嫌犯是因为在推特上散播儿童色情照片和影片遭民众举报,之后被警方逮捕。

嫌犯没有前科,警方表示将会调查他是否有同党。

警方会援引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拥有猥亵物品),和2017年儿童侵害法令第10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5年监禁,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是两者兼施。

(示意图,图片来源:Pixabay)

去年首9月逮16犯案者

警方对于打击色情罪犯不遗余力,根据报导,去年首9个月警方共展开了22次突击行动,根据电脑IP地址追踪,逮捕了16名在网络散播色情照片和影片的人士。

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副总监拿督米奥法里说,2017年至去年首9个月,警方一共开档调查195宗相关案件,其中78宗涉及成年人、91宗涉及青少年、26宗涉及孩童。

在195宗案件中,23宗由受害者不认识的人干案、84宗熟人干案、57宗是刚认识不久的人、16宗是亲密伴侣、13宗是前伴侣、2宗是前夫干案。

拿督米奥法里(图片来源:中国报)

 

大部分散播者贪好玩

“一般来说,如果警察从嫌犯手机和电脑发现色情照片和影片,和散播的证据,被定罪的几率将大大增加。”

根据警方调查显示,大部分在网络散播色情内容者,原因都是因为“好玩”,少数是威胁事主进行交易,以获得金钱。警方也表示,许多裸照等都是受害者本身所传出去。故此民众应该保持警惕,别乱传类似的内容给任何人,以免为此发生憾事。

(图片来源:网络)

在Telegram侵权播电影被逮捕

另一方面,早前也有一名来自森美兰州的45岁嫌犯,因为在未获版权所有人同意下在Telegram发布电影而被逮捕。警方也充公了价值5000令吉的通讯器材,嫌犯被援引《1987年版权法令》第41条文(3)条文遭逮捕,如果罪名成立,可被判处1万令吉至5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5年监禁。

任何歌曲、电影、电子书等实际上都有版权,不能任意发布,警方也表示将会严厉看待此事,违法者将会依法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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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沉迷于社交媒体世界的同时,也别忘了要遵守宪法。无论是散播色情内容抑或是其他版权物,分分钟都有可能让你“蹲监牢”,因此要当一位良好的网民哦!

文章资料来源:东方日报星洲日报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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