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不下这口气!下班时间、休假日都要回复工作的信息!女子直接把公司告上法庭,获赔RM20,000加班费!
无时无刻都要回工作的信息!
一名女子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期间,不仅被要求下班时间需要回复公司的信息,就连休假或假日也要回复。之后,这名女子被公司开除,让她一怒之下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加班费!
根据报导,这名中国北京的女子早前在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当时她与公司执行不定时工时的制度,以及每年10天的带薪休假。
在这家公司工作期间,这名女子被要求在下班时间、休息日和法庭节日都要立即回复来自公司的信息,其中还包括利用社交媒体官方账号工作、值班等,不过,这些工作内容从来没有获得加班费。
即便如此,这名女子还是勤勤恳恳上班。不过,她在3年前被公司以“连续旷职3天”的理由开除。过去的无偿加班导致这名女子累积了不少不满,于是她决定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假日回复信息的加班费。
对此,科技公司在法庭上表示,这名女子是运营部门的负责人,所以需要随时回应客户,加上公司下班时需要打电话,根本不算加班。另外,公司认为女子在假期也只是回复一下客户的信息,所以也不算加班。
在一审时,法院判定女子败诉。不过,她不服判决,所以再次提出上诉。经过审理后,法院发现这名女子也有利用社交媒体工作、值班,所以已经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围。
因此,法院认为利用社交媒体加班和传统加班不同,时间难以客观量化,所以用全部时长作为加班费不符合公平原则。
最后,法院考虑这名女子的加班频率、时长、工作内容及薪资标准后,法院判决科技公司赔偿女子3万元(约RM19,226)的加班费。
对此,大马网友也认为这名女子告得好。
“精神上就需要它赔偿了!”
“建议罚款10倍或补员工1年薪水。”
“告得好。”
“我的老板是下班后就不看我信息了。”
“为了避免这种压力,有些人会尽量公私分明。”
“有些老板就是欠教训。”
有时候无止境的加班真的是一种精神消耗,这名女子直接要求赔偿加班费真的超酷、超勇敢的啦~
资料来源:东方日报
*部分照片取自网络,内容谈谈网归有,若想参考请附加此文的链接。谢谢!照片如有侵犯版权问题请告知,谈谈网必定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