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报告写“请批示“就被告!男子,网友:缺德到家!

离职应该是通知而不是批示,但一名男子却因为在离职报告上写了“请批示“,就被公司控诉矿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9万元(约1.9万令吉)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导,该名男子于2021年3月因公司5年未涨工资,决定离职。他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了纸质辞职报告,报告是他根据从网上下载的模板改写的,文末有”请批示”字样。

同年4月23日,男子打包办公用品离开公司,让他意想不到的是,他在5月20日收到了法院传票,指企业状告他旷工,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9万元。

(图片来源:网络)

经审理,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认为,男子提交的辞职报告中出现“请批示“字样,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在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男子的行为属于旷工,应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

(图片来源:Public Domain Pictures)

随后男子的经历被Po到网络上,甚至冲上微博热搜。网友对此事已经感到非常愤怒,纷纷留言道:“这些公司真的缺德到家了“、”没有温度的企业注定走不长远”。

照理来说,离职应该是用“通知“,而非”批示“,所以离职的伙伴要记得!

新闻来源:诗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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