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穷局推“第二次机会3.0”!这4类破产者可在「36天内脱穷籍」!只需遵守2条件!

破产人士,有机会脱穷籍!

报穷局总监拿督依沙峇克里日前指出,当局将在今年落实“第二次机会3.0”(DPK3.0)政策,帮助4类破产人士在36天的程序下快速脱离穷籍。不过,欲申请快速解除破产者需要遵守2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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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道,报穷局锁定了4类破产群体,即诈骗受害者、单亲父母、微型及中小型企业和搁置工程房屋的买家。拿督依沙峇克里指出,这是因为这4类群体都有相同的特征,即破产并非因疏忽或蓄意财务不当行为所致,而是受到外部因素、艰难社会环境或第三方失误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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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依沙峇克里表示,想要快速解除破产的人士,需要遵守两个前提条件,即破产个案已处理至少5年,以及目前未处于调查或法律程序中。符合条件的人士可以通过“快速通道”申请,并将在36天内处理,最终通过电邮即时通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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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依沙峇克里指出,申请者在申请时必须回答相关问题,以完成申请流程。如果有债权人提出反对,申请将会被排除。据了解,报穷局在过去的3周已经收到了64份通过电子报穷局系统登记的快速解除破产申请,而政府也将会持续致力协助破产人士重返职场或重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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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报穷”和“破产”之间仍有一些分别,即当一个人无法偿还债务,而被债权人起诉判入穷籍,或者自主性提出破产申请时,就是处于报穷状态。当报穷后,马来西亚报穷局(Malaysian Department of Insolvency)将强制性要求欠债人和债权人进行谈判,以让双方商讨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偿还债务方案。

资料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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