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监3年者能以社区服务取代!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

根据报道,政府最近颁发了新的《 2021年紧急法令(罪犯的强制出席)(修订)条例》。从宪报阐明,因违反条例而被判坐牢3年的人士,可以社区服务取代坐牢,条例从即日起生效。值得注意的是,之前只有被判坐牢3个月的人士,才可以社区服务取代坐牢,然而政府将其法令增至3年。

据悉,总检察长办公室昨日发布的《 2021年紧急法令(罪犯的强制出席))(修订)条例》政府公报,对1954年《强制性犯罪者法》第5条进行了修正,并阐明法院可以另外根据判决书或命令,作出强制性出席命令,要求一个人每天在其执行强制社区服务的地点现身工作,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4个小时,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同时,根据同一法令第5A条文,总监可在嫌犯提出申请,或总监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以书面方式指示需要强制执行社区服务的人士,从原有的地点迁移至另一地点进行社区服务。

另外一方面,针对被判坐牢3年的人可以社区服务取代坐牢也引了网民们的关注。而其中一名开玩笑的表示:“比起免费吃牢飯饭叫去为民服,也是个好事,但是不是鼓励你去犯罪。”而也有网民表示:“是不是政府没钱养了?”、“是监狱满人了吗?”、“这样不是罪犯满街趴趴走吗?”等。

对此,你们对最新修改的法令有什么意见与看法吗?我们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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