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女子因为“这个原因”丢了工作!网民:你有权不接种,公司有权不要你!
自今年3月以来,我国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计划已进行得如火如荼。早前政府更是宣布,如今全马已有80%成年人已完成接种疫苗。然而,这也意味着仍有20%的成年人还没完成接种,当中或许还包括一些“反疫苗人士”。
(图片来源:网络)
近日,一名来自沙巴的女子在Tik Tok上通过影片控诉,她在一间公司已经工作了10年,没想到最终会因为自己未接种疫苗而被公司开除!
这名女子在影片中出示公司开出的解雇信,并表示公司为了复工竟然发信开除她,令她难以接受。
(图片来源:截图自Tik Tok)
根据该女子所出示的信件指出,由于政府早前宣布贸易领域可复工,但条件是所有员工都必须完成疫苗接种。在这样的情况下,女子却因为无合理理由拒绝接种,迫使公司在无可奈何之下,决定开除该女子。
另外,从画面中可见,这封信件是在9月21日开出,信件中注明了该女子的最后一天的工作日是在9月30日。
网民力挺雇主
此事迅速引起不少网民的关注,大部分的网民都支持该名该雇主的做法,认为这个做法保障了其他员工及客户的安全。不过,也有网民支持女子拒绝接种疫苗的行为,并认为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是否接种疫苗。
(图片来源:截图自Tik Tok)
“我是末期癌症病患也接种了疫苗”
“你有权不接种疫苗,公司有权不要你”
“你老板的做法100%正确”
雇主可开除拒接种疫苗的员工?
究竟雇主有没有权力这么做呢?根据《南洋商报》引述律师罗伟乐的说法指出,雇员必须遵从雇主在工作范围所发出的指示,不服从就足以构成严重的行为不当及可能遭开除。
罗伟乐个人认为,尽管雇佣法令中没明确提到“注射疫苗”的字眼,但在当前疫情严峻的情况下,雇主可以开除不注射疫苗的员工,“相信法庭也会接受这样的做法”。
早前,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沙拉瓦南曾表示,拒绝接种冠病疫苗的员工,可以在职业安全及卫生法令下受到对付。
他说,虽然目前并没法律强制员工接种冠病疫苗,然而在有关法令下,却是要求雇主需确保其员工在职场的安全及卫生。
有关法令第24条文与“员工在工作中的一般职责”有关,24(a)、(b)、(c)及(d)则提到雇员在工作时必须遵守的事项,违抗者可被判最高罚款1000令吉、坐牢最高3个月或两者兼施。
(图片来源:网络)
还记得在疫苗面世初期,坊间流传着各种“疫苗阴谋论”及假消息,令不少人对疫苗产生恐惧。然而,与其相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为何不相信科学及数据呢?对于这起事件,你有什么看法?对于拒绝接种疫苗的人士,你认为他们的做法是否合理?欢迎留言一起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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