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允许售卖和燃放45种烟花爆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放炮了!

新年除了能家人朋友相聚之外,小孩子最期待的就是可以玩烟花爆竹,跟着朋友亲戚们一起在门外玩耍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就在近期,大马副总警长拿督玛兹兰表示,
警方仅允许45种包括“Happy Boom”及“Pop-pop”在内的烟花在市面上贩售! 意识就是,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去买烟花爆竹了!

据悉,新年佳节都会看到天上会出现烟花,年初一拜完祖先后,点燃爆竹财源滚滚来!但是,根据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207条文显示,炮竹及烟花仍属于违禁品,惟内政部批准我国在佳节期间,进口、存放及出售指定种类烟花。 因此为了配合佳节的到来,我国副总警长拿督玛兹兰发通知表示, 允许高达45种的烟花爆竹开放在市面上贩售。

此外,当中36种可公开售卖,而另9种只能供社团或是个人在特定条规下,需向指定经销商购买。 然而小型商家、零售商、超市及代理无法对外贩售特定9种烟花。另外,烟花禁止卖给少过18岁以下的人。

1.36种可公开售卖 

2.代理无法对外贩售特定9种烟花 

 赶快分享给朋友知道吧!这次放烟花不用被罚钱了!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与意见?我们可以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