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最低薪金制!老板每个月省下RM2000遭罚款!

身为创业者、老板、生意人的思想,大家都只想要增加利润,减少开支,然后将省下的钱拿来自己花。为了保证打工人的利益和人权,我国拟定了最低薪金制,不让刻薄的老板为所欲为。不过,早前我国沙捞越诗巫一家旅店老板却不顾及这项法令,并没有缴付最低薪金给2名员工,最终于昨日被孔上了法庭, 被控两项抵触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法令的罪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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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名老板于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这半年期间没有遵守我国早前于2016年拟定的最低薪金制,给予一名员工的工资跟最低薪金制所规定的金额相差整整RM920, 而另一名的则少了整整RM1095,共逾RM2000,“袋袋平安”。根据媒体《诗华日报》报道,该名旅店老板被控两项皆抵触2011年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法令43条文, 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每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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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老板最终选择认罪,并且分别被判了RM1800罚款或坐牢个月替代之,及RM2000罚款或坐牢1个月替代之,共RM3800或坐牢1个半月。另外,他同时也需要将所有欠差的薪金,而该名老板最终选择支付罚款并且补还所有欠差的薪金。 

文章资料来源:诗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