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沙迪涉挪用112万资金,被控2罪名! “比起加入国盟,我更愿意进法庭”
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因涉嫌不当挪用超过100万令吉政党资金,今日(7月22日)在吉隆坡法庭面控,其父母及多名议员及政党领袖也现身法庭,以对赛沙迪表示支持。
赛沙迪于早上9时02分,在代表律师哥宾星和安美嘉的陪同下抵达吉隆坡法庭。
(图片来源:星洲日报)
他在庭上被控挪用土团党112万令吉资金的2项刑事失信罪名,但他否认有罪。
在第一项控状指,赛沙迪于2020年3月6日,在位于吉隆坡的联昌银行大厦,作为土著团结党青年团长,被委托掌管青年团资金,已在有关资金上犯下刑事失信,即在没获土团党最高领导层同意下,透过联昌银行支票不诚实地提取100万令吉现款。
在第二项控状指,赛沙迪从吉隆坡的班登英达马银行伊斯兰银行(Maybank Islamic)分行提取12万令吉。,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5条文(刑事失信),并可在相同法典的第406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和鞭笞,并可被判罚款。
另一项控状则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挪用资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6个月至5年和鞭笞,并可被判罚款。
辩方律师哥宾星在庭上指出,被告(赛沙迪)从去年4月开始就开始接受反贪会调查,如果此案很严重,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才采取行动,在国会会议即将在下周召开前的数天,才提控其当事人。
(图片来源:mStar)
无论如何,赛沙迪否认有罪后,法官最终批准赛沙迪在第一项控状以30万令吉,第二项控状以3万令吉的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赛沙迪必须交出护照给予法庭保管直到案件结束,以及每月必须到大马反贪会签到。
法庭谕令赛沙迪需于今日缴付5万令吉的保释金,余额则需于7月27日或之前缴清。
此案件将择定在9月10过堂。
此外,《星洲日报》指出,预料赛沙迪也将于不久后在柔佛州法庭面对另一项反洗黑钱法令的指控。
(图片来源:Malay Mail)
赛沙迪:过去一直受到威胁
赛沙迪昨日通过社媒证实,自己会于7月22日被控上吉隆坡法庭,但他表示,相比加入国盟,他更愿进入法庭。
他指出,自己过去一直受到威胁,要求他加入国盟,否则将面临指控。
“每当遇到重大课题,需要在国会投票时,类似的威胁就会再次浮现,而这次刚好是国会在下周复会。”
(图片来源:截图自推特)
新闻背景
赛沙迪是大马民主联合阵线(MUDA)创党主席,在这之前,他是土著团结党青年团团长,也是前青年体育部长。
他去年6月间向警方报案,声称位于八打灵再也的住家入贼,失窃一笔25万令吉的现款,他报案时声称失款为其个人及父母所有,钱是准备用来装修屋子,惟警方过后展开调查,揭发案中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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