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真的落实了!杂货店、便利店、药材店禁卖烈酒!

若想要售卖酒精的人民和想要在便利商店或是杂货店买到烈酒的人民注意了!从11月1日起,吉隆坡区的杂货店、便利店和中药店一律禁止售卖烈酒,就连购买啤酒的时间也被限制!

据悉,该指南原定于10月1日生效,但市政局暂缓执法工作一个月。如今市政局在听取各造的意见后,已更新申请售酒(烈酒)执照指南及条件,并从即日(11月1日)起生效,相关领域必须遵守。

对此,市政局的售酒执照指南也阐明,必须申请售酒执照的商业地点和活动,包括售卖烈酒的酒吧、酒廊、Lounge、餐馆、仓库、活动或仪式。

以下是被允许售卖烈酒的场所:

  • 一级的公共房屋(酒吧、酒廊、Lounge、餐馆)
  • 店屋、酒店及商场
  • 批发商,如仓库、店屋、商业中心及商场
  • 杂货(零售),如超市、霸级市场、商业中心及商场
  • 烈酒专卖店,只限在店屋、办公店铺、商业中心及商场
  • 临时执照,如提供烈酒的活动或仪式

另外,批发商、杂货店的营业时间是早上7时至午夜12时;临时执照则视乎批准的条件。同时,所有可售酒的场所不能面对或在100公尺的范围内设有警局、宗教场所、学校、医院及住宅区;业者必须在营业场所长期展示执照,并且在门口展示二维码,蓝色为可在店内饮酒,黄色为只限外带。

 市政局的售酒执照指南也阐明,所有的执照申请或持有者只限非穆斯林,并且确保业者必须是21岁以上;必须在门口张贴相关禁止通告,所有的执照更新必须在逾期前的至少3个月前提呈申请。

另外一方面,所有烈酒禁止以袋包装(sachet)方式出售;业者须照顾环境卫生及不能出现噪音;一级公共房屋的业者必须鼓励醉酒顾客使用代驾或电召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