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奶过期1分钟,男子把超市「告上法院」!还得到RM260的赔偿!

酸奶结账后发现过期了1分钟,男子向超市索赔650令吉!

中国一名男子在超市结账时,发现购买的酸奶过期了1分钟,因此向超市提出索赔1000元人民币,最后由调解员协助解决。

(示意图,图片来源:网络)

超市:退货可以,赔偿没有

根据报导,这名李姓男子是在超市购物时,选了一瓶标价4.9元(约3.18令吉)的酸奶。结果在结账后,看了收据,发现酸奶保质期为21天,也就是截至当晚的8时28分,而结账时间为8时29分,刚刚好过期了一分钟。

他于是向超市提出索赔,并表示“就算是一分钟,也是过期了”。超市方面则回应,“退货可以,赔偿没有”,双方进行交涉多次,始终没办法达成一致意见。

(示意图,图片来源:网络)

双方和解,超市赔偿259令吉

于是这名男子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认为超市应该为酸奶过期负责,要求赔偿1000元,法院则将案件委托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

在调解员劝说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超市也赔偿男子400元(约259令吉)。

有网民认为这种行为属于“碰瓷”。

“酸奶碰瓷党。”

有人分享自己的经历,当时买到了过期食品,也只被允许换货而已,没得换钱。

“或许我也应该闹一下让超市赔钱?”

(示意图,图片来源:网络)

网:消费者权利

也有人表示,曾经发现货架上的价钱和收银台的不同,大部分都是收多。

“当跟他们理论,他们说没有update到。”

也有网民抨击超商没有注意架上的商品快要过期。

“这是消费者的权利。”

各位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争议呢?欢迎分享。


文章资料来源:星洲日报

*部分照片取自网络,内容皆由MOPress平台的MOPress投稿员撰写,若想参考请附加此文的链接。照片或文章如有侵犯版权问题请告知,谈谈网必定删除,谢谢!若你也喜欢写作,那就马上加入MO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