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不到一个月!结婚后半年「完全没有洞房」过!男子一怒之下告老婆,还要她还RM130,000聘金!
结婚半年没有洞房,他超级不爽!
中国一名男子与老婆办了婚礼后一直没有行房,他因此十分不满,一怒之下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老婆返还聘金和“三金”(金戒指、金手镯、金项链等)。
根据报道,这位来自中国湖北武汉的男子孙俊(化名)与女子张莹(化名)是在2019年6月通过相亲认识,经过一段时间互相了解后,两人确定了爱情关系。隔年5月,两人依照乡村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孙俊到女方家中接亲时,给了张莹1万元人民币(约RM6,500)红包。
虽然已经举办了婚礼,但两人却迟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孙俊表示,在结婚仪式举办之前,已经给了女方20万元人民币(约RM12.9万)聘金,还置办了“三金”(金戒指、金手镯、金项链等)。
不过,婚后的两人并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这是因为孙俊外出工作,两人累计共同居住时间不到30天,在共同居住期间也没有行房。
孙俊认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他的声誉和财产,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张莹及其父母,要求返还聘金20万元人民币(约RM12.9万)、1万元人民币(约RM6,500)红包以及“三金”。
张莹在庭审中辩称,拖延登记的原因全在于忙碌的工作。后来打算领证时,两人的感情出现了裂痕,“领证的事情就不了了之了”,而她并也未拒绝与孙俊过夫妻生活,责任全在男方。
另外,张莹也针对被要求返还聘金和“三金”的要求表示反对。她认为,虽然两人未正式登记,但是在亲朋好友、街坊邻居中,已是众人认可、人尽皆知的“夫妻”关系。不仅如此,张莹也以妻子的身分参加过孙家的各种家庭活动。
法院表示,尽管两人举行了仪式,但未办理正式登记手续,因此张莹应向孙俊返还聘金。至于1万元(约RM6,500)红包,法院认定为婚俗消费,不予返还。最终判决考量双方的共同生活经验和聘金金额,裁定张莹返还16万元人民币(约RM10.4万)及“三金”。
资料来源: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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