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20多天才知道自己租到的是凶宅! 网友分享:隔壁死了一个月都没有被发现!

相信每个人找房子的时候,都会做好功课,左探探右查查的,为的就是要寻到一间合心意又便宜的房子,最倒霉的不过是房主有意要隐瞒房子里的一些“秘密”,到头来发现的时候不但要受到惊吓还要准备一笔钱来善后!

在杭州,一名刘姓女子和朋友用了人民币4500元(约RM2800)租下了一套80平米的公寓套房,结果住了20天后,才从邻居口中得知,自己租下的竟是一间凶宅!当天晚上,小刘和朋友吓得搬到宾馆居住,连厕所也不敢上!

据悉,死者是在房子的露台身亡的,当小刘找房主摊牌的时候,房主说露台是属于公共区域,并非房子范围之内,因此希望小刘和朋友可以继续住下去,甚至有意将责任推给房产中介!(可露台的构造是连接房子内部,只有通过房子才能抵达露台呀!)

对于这件事,小刘打算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争取公道,因为依法律准则,若房子为凶宅,房主是有义务事前告知的,否则会构成欺诈罪行!在这件事当中,小刘不但需花时间、精力、金钱在搬迁事务当中,还需承担法律事务费用,果真是祸不单行啊!

就于此事,有网友为小刘感到愤愤不平,毕竟有些人对于“某些东西”是较为敏感的,当中也有网友分享自己在大学时候住在凶宅的经历和感受。

这位网友在就读大一的时候,幸运的被分派到新建起的宿舍楼里,可不曾想到,在大二那年,他的宿舍楼里竟有一名学生上吊自杀身亡,而且尸体还悬吊着一个月之久不曾被发现,直到尸体散发出的尸臭味太过于浓重,才被举报发现!

据悉,当有关单位撞开宿舍门的时候,那具尸体已面目全非,化成水,失去人型了,甚至肠子肚子也露在外面,青的黄的都有,尸水流得满地都是!

对于这事,网友们有什么看法呢?来谈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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