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人格女子控诉在亲热时「不是主人格」!惊醒后告对方性侵,要求赔偿!判决曝光!

一名台湾女子提告男子侵犯她,并指出自己有3种人格,但由于证据不足,该女子最终败诉。

根据《东方日报Online》报导,判决指出,该女子是通过交友软体结识了男子,并且两人于前年5月14日相约在台湾西门町万年大楼前见面,再一同回到男子的公寓住处。

(图片来源:网络)

事后,女子到警察局报案,表示他们二人进入房间后,原本只是单纯聊天,却不料男子却慢慢向她靠近,并把她压在床上抚摸她胸部以及下体,接著还将狼爪伸入她下体。刚巧,女子创伤压力发作,导致她开始极度焦虑,还喘不过气,所以男子当场见状就没继续压住她。接著,女子便从床上跌落撞到桌子,这才从另一个人格转回到本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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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该女子声称自己有三重人格,并指出在案发时她和男子都没喝酒,而她在买了一瓶沙士喝下后,就断片切换到另一个人格,所以对于所发生的事情根本记得不是很清楚。根据警方调查后认为,该男子在该女子表示反抗时,就已经停止触摸了,所以很难为有违反女子的意愿,判男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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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女子的得到这个结果后,再次提出民事求偿30万台币(约4.5万令吉),并控诉男子在侦察时表示,他伸手进去时,她就表示反抗,所以由此可见他并没有得到女子同意,所以理应判决为是强制性交。除此之外,该女子在遭到性侵后表示,自己受创甚深,不仅感觉空洞,就连异性靠近也会感到非常害怕,这已是对她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在全案审理时,男子则表示双方当时是你情我愿的状态下发生,并指出都是女子躺在他身上。

对此,法官审理认为,案发后该女子立即去验伤的结果,除了她的胸部胸罩罩杯内外侧、内裤内侧都检验出与男子相符的DNA,阴道并未无检验出相关证据。这检验结果与该女子证述遭指侵不符,且根据不处分书,也没证据显示男子有侵害的行为,判女子败诉,全案可上诉。

新闻来源:东方日报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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