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用卡或电子钱包有最低消费额?国家银行:违反条例行为,请举报商家!
来自星洲网的消息,近日有用户就在推特上投诉,因为一家油站限制用户必须要消费至少RM20才可以使用电子钱包交易,与收银员大吵起来,最后不欢而散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
这个消息在传到了国家银行的耳中之后,国家银行的官方推特账号随之就发文表示,所有商家并不允许设下最低使用信用卡交易的金额,并表示如果有商家这么做,消费者可以向国家银行投诉,而相对应的商家将会受到国家银行的取缔,同时不排除罚款的可能性!
国家银行指出,根据现有的条规,所有商家如果开启了信用卡交易,那么即便是一个价值10仙的产品,都可以使用信用卡来进行付账,并没有最低消费之说。所以设立最低消费的商家都是违反了国家银行的条规,阻拦无现金交易的落实,并应该遭到取缔!
不过另一边厢就有网友指出,商家如果使用电子钱包交易或者信用卡交易的话,商家必须要支付最低商家折扣率(MDR),因此如果商品金额低于一定的数量的话,商家实际上实在倒贴信用卡公司来卖商品,是会亏损的!
因此究竟孰轻孰重,是否应该去举报这些商家,就看消费者本身了!
资料参考:星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