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到都要被炒,你敢信?大马劳工法会怎样判?
解雇需有“正当理由与合理依据”
在马来西亚,雇主解雇员工不是可以随便说的。必须要有“正当理由与合理依据”(just cause and excuse),否则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解雇。随便因为员工早到就开除,这个理由听起来就非常站不住脚。
程序公正性与内部调查是关键
开除人不是喊一嗓子就行的,必须程序公正。如果雇主要解雇员工,通常需要先发“要求解释信”,并进行内部调查给员工辩解机会。针对早到这种事,雇主更难拿出足以支撑解雇的严重不当行为证据。
法律偏向保障员工权益
大马的劳工法对员工的保护力度是比较大的。雇主不能仅凭自己单方面觉得不顺眼,或是一些非常轻微的理由就立即采取最严厉的解雇行动。法律倾向于要求雇主先警告、后处分,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不被随意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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