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MI x AI Label

签了合同就安全?大马网红讨薪真的要这样?

法令保护的灰色地带:你算不算“员工”?

近期网红 Rayho 讨薪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让不少创作者开始担心自己的收入安全。
在马来西亚,签了合同不代表万事大吉,关键在于你和合作方的关系更偏向“雇佣”还是“独立承包”。
如果关系被认定为“雇佣合同”(Contract of Service),那么《1955年雇佣法令》就能提供保护。

《1955年雇佣法令》与兼职条例的适用性

对于内容创作者,特别是涉及定期工作和薪资的,这套法令或许适用,能保障基本工资和工作时数权益。
如果工作量低于全职标准的七成,你可能受《2010年雇佣(兼职员工)条例》的保护,享有休息日等基本福利。
但如果你是纯粹的项目制或自由职业者(Independent Contractor),这些保护可能就无法直接援引。

签约防坑指南与投诉途径

任何超过一个月的合作都必须有书面合同,务必细看薪资支付日期、违约条款和知识产权归属。
一旦出现拖欠薪资,创作者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旗下的劳工局(JTKSM)投诉,他们会介入调查并协助和解。
面对模糊的合作条款,强硬讨薪前,先搞清楚自己在大马法律下的“身份”才是王道。

本文由AI生成,观点不代表编辑部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