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到怕,现在连鼓励粉丝留言也会被炒?大马HR有话说!
解雇需有“正当理由与合理依据”
在马来西亚,雇主想要辞退员工可不是说炒就炒。根据《1967年工业关系法》,解雇必须有“正当理由或借口”才行。如果只是因为鼓励粉丝留言这种小事就被直接开除,那公司可要小心被告“不公平解雇”哦。
言论自由的界限在哪?
我们都知道人人有言论自由,但这份自由不是无限大,尤其是在社交媒体上。如果员工的帖子被认定严重损害了公司声誉,雇主确实可以采取行动。然而,关键在于这个“损害”的程度,以及员工是否在工作时间进行相关行为。
“轻微违规”与解雇的风险
劳动法专家一再强调,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直接祭出解雇大刀是很有风险的。雇主通常需要先发出警告信、辅导,给员工改进的机会。如果HR在没有走完程序的情况下就炒人,最终可能要赔上一笔“和解金”。
公司规章制度的弹性很重要,但不能变成压制员工的工具。在平衡公司形象和员工个人表达之间,程序正义永远是最后的防线。毕竟,谁都不想因为一句无心之言,就断了生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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