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接Job不开工,被控违反合约!张柏芝列3大罪行反驳前经纪人!

40岁张柏芝独立抚养3个儿子,因得罪向太陈岚,事业跌入谷底,经济负担十分重。最近,张柏芝被爆以1.4亿港元(约7699万令吉)出售豪宅,没想到24日爆出她因8年前没有履行电影合约,遭前经理人及经理人公司入禀高院索偿至少1276万港元(约702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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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明报》报导,原告依次为余毓兴和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于23日入禀高院,被告为张柏芝。入禀状指出,张柏芝和余毓兴于2011年7月签订了一份“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为期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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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合约订明,余毓兴同意预先向张柏芝支付合共港币4000万港元(约2200万令吉)的片酬,以换取张柏芝参与由余毓兴所安排的4部电影的拍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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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余毓兴与张柏芝在2012年5月,再签定“张柏芝两部电影片约合约”,余毓兴预先支付276万港元(约152万令吉)部分款项予张柏芝。另外在2014年7月,次原告又与张柏芝签定一份《全球独家演艺经纪协议(补充合约)》以更新2011年签定的经理人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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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毓兴在入禀状中称,张柏芝没有履行该份电影合约,要求张柏芝退款276万港元,以及追讨相关的讼费、利息等。另外,张柏芝违反了经理人合约,要求张赔偿,以及退回1000万港元(约550万令吉)作为她无履行电影合约的赔偿,并要她公开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的收入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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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张柏芝在24日下午,透过微博回应此事,还列出前经纪人的3大罪行!“守护柏芝,拒绝诋毁。根据媒体报导,早在2013年张柏芝所在的新亚洲娱乐就已清盘,业务全面停止,所谓前经纪人余毓兴辞职;2014年余毓兴涉嫌伪造公章签合同进行诈骗,同年被告;2018年9月,余毓兴又扔掉核心创艺上市公司卷款跑路,数百人受害。也请各位媒体朋友甄别事实后再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