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上载选票犯法了!陈小春恐要坐牢半年!
香港24日举办新一届区议会选举投票日,因长达近5个月的反送中示威抗争,今年投票人数大幅攀升,不少艺人前往投票,而陈小春也有履行公民责任!但是他却在微博上上载投票站内所拍的选票及投票印章照片,被网民提醒是犯法的,让他最后紧急删除微博!
(图片来源:网络)
陈小春曾担任中国广东惠州市政协委员,也一早表态做护旗手及支持香港警察。他才24日下午3时半,在微博上传一张在投票站内拍摄的选票及投票印章照片,写上“做一个堂堂正正的香港人”,疑似触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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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有不少网民抨击陈小春的行为不妥当,但是支持他的网民占多数,事后不少网民纷纷留言提醒,他也在贴出半小时后删除,并上传一张红底白字的照片,写着“今天给香港一个告别暴力的机会”,呼吁大家踊跃投票。
(图片来源:陈小春微博截图)
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区议会)规例》,任何人于投票日在无准许的情况下,在任何投票站内拍影片、录音或录影,即属犯罪,最高可判处罚款5000元港币(约2700令吉)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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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陈小春不是第一个艺人犯下这个错误!在2012年时,Beyond乐队成员黄贯中在当年的立法会选举投票站内拍照,并将照片上载至社交网站,后来警方介入调查,并将黄贯中拘捕。但两个月后,警方征询律政司意见,决定释放黄贯中,只对其作出口头警告。
(图片来源:网络)
香港因反修例风波引发社会动荡,中国官媒日前召集了近60位香港艺人拍摄宣传片,以“香港加油”为主题,呼吁大家用选票杜绝暴力,包括惠英红、肥妈、容祖儿、王祖蓝、成龙、黎瑞恩、翁虹、吴启华、莫华伦、汤宝如、庄思敏、庄思明等,陈小春也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