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劳工法有说“这不能忍”吗?
必须具备“正当理由”与“公平程序”
在马来西亚的劳工法律框架下,公司不能单凭主管个人的喜恶就随意炒人。
任何合法的解雇都必须建立在员工严重违纪、表现不佳或公司架构重组的实质理由上。
同时,雇主必须遵循公平的听证程序,给员工解释的机会。
严禁无口头或书面解释的即时解雇
有些雇主为了省事,直接发一封信或口头要求员工立刻收拾东西走人。
这种没有任何前期警告或正式书面说明的即时解雇,往往违反了工业关系法。
员工遇到这种突发情况时,切记不要盲目签下离职协议或自愿离职信。
60天内必须采取法律行动
如果不幸遭遇不公对待,时间就是保护自己权益的最强武器。
根据大马法律规定,员工必须在被解雇后的六十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不当解雇投诉。
错过了这个黄金期限,就算有再多的委屈也很难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合法权益需要自己去争取,别让沉默成为纵容不合理对待的借口。
了解这些基本劳工法条,才能在职场上面对突发危机时保持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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