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脑女儿“乱伦是合法的”!兽父性侵未满18岁女儿,恶心狂问“有没有喜欢过我”!
兽父性侵女儿还要洗脑她“乱伦是合法的”!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一名来自台南的父亲被发现性侵未满18岁的女儿之外,还要问女儿“有没有喜欢过我”,甚至洗脑女儿,“乱伦在很多国家是合法的,因为他们觉得爱是无限的”!而此案的判决也终于出炉了!
据悉,这名父亲和儿女同住,从女儿小安(化名)国中时,就对她有不当碰触,到了小安高中时,更在某日下午不顾她哭泣拒绝,强行以身体压制,对她性侵得逞。事后小安传讯息向朋友求助,痛苦倾诉“我有拒绝他”、“但他力气真的很大”、“我觉得我有精神病,哈哈,我马上想到可以解脱了”,随后报警处理。
在案件审理的时候,父亲辩称他和小安“平时就有一些亲密动作,案发时就顺其自然发生”,两人是合意性交。父亲律师也辩解到,父亲在过程未使用暴力,小安在侦讯时也表示,“当时有一瞬间想到如果性行为发生,就不用待在这个家,这也是不抵抗的原因”,可见小安没有明显反抗,仅构成权势性交。
而小安则证称,当时父亲从后面紧抱,虽然她表明“不要”但无法挣脱,父亲还问“有没有喜欢过我”、“不是亲情、是爱情”、“可不可以X进来”,她都回答“没有”、“不要”,侵犯时父亲一度暂停问她有没有爱过他、刚刚的过程有没有不舒服,她答有不舒服。
此外,父亲又说“是不是因为我的身分是父亲”、“乱伦在很多国家是合法的,因为他们觉得爱是无限的”、“看到你这样我又硬了”,再度性侵她得逞,而她虽大声尖叫,但弟弟在客厅戴著耳罩式耳机在玩游戏,并没有反应。
法官认为,小安在咨询时提到父亲从小到大很支持她,教她画画与学吉他,但从国中开始感觉父亲的碰触方式跟以前不太一样,不确定是父亲的爱太过度,还是自己不懂身体界限,让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既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不喜欢,也不想要让父亲难过等语,可见案发前小安仍对父亲充满孺慕之情,并没有诬陷父亲的动机。
对此,法官指出,小安在被问及不抵抗的原因时,表示“一半是我事实上我也没有办法挣脱他,一半是我当时认为如果父亲性侵我,他会被抓去关,我就不用跟他见到面了”,可见小安只是没有激烈反抗,但并不愿意,且已从言语拒绝、挣扎或逃离现场等举动表达拒绝,但父亲仍违反意愿侵犯,造成小安身心受创。
根据小安的说法,法官判定父亲犯行属实,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处4年6月徒刑。可上诉。
新闻来源: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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