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记得带IC!男子外出没带IC,被扣4天坐牢1天!律师亲揭是否会留下案底!
出门记得要带IC,不然被警方抓到,会遭拘留4天,甚至被法庭判处1天监禁!
最近,有一名男性网民在TikTok社交平台上分享视频,表示自己在16岁时遗失了身份证,于是前往国民登记局(JPN)申请了一张临时身份证。但是,这名网民因为担心将临时身份证弄坏,因此选择将其收藏在家中,结果却在路上遭到了警方的盘问和逮捕。
“当时我和朋友在巴生一家购物商家逛街时,发现一些社团人士遭到警方逮捕,但我不以为意继续往前走,却遭到一名警方拦下,要求我出示身份证进行检查。”
“不幸的是,当时我并未带上临时身份证,于是警员直接将我上铐,带回警局接受进一步调查。”
这名男子也透露,自己的朋友有身份证在身上,因此朋友获准离开,而男子则需要要求帮忙向他父亲和家人求救!据悉,这名男子在巴生警局遭到扣留4天后,被警方带上法庭面控,而法官也询问他“需要求情吗?”,而他则回答,“当时我立刻告诉法官,我下次不敢了,一定会随身带着大马卡了。”然而,法官敲下锤子并宣判“1天监禁”,让他感到非常恐慌。
“家人还以为我会被送进加影监狱,但事后身边的人安慰我,并说这1天的监禁只是在法庭的的监狱,等到下午4时就会被释放了。”
这名男子也表示,经过这次教训后,再也不敢不带身份证出门,并呼吁网民意识到携带身份证的重要性。许多网民纷纷询问有关在拘留所的情况,包括是否会因此留下案底?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指,执业律师彭顺文指出,根据1990年大马国民登记局第25法令(1)条文,如果一个人没有携带身份证,并且在当局要求时无法出示身份证,抵触者可被判处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至于是否留下案底,彭顺文透露除非当事人向法庭提起上诉求情,否则将会留下犯罪记录,“无论当事人进入何种类型的监狱,或被关押多少天,除非提起上诉求情,否则将会留下犯罪记录,但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最后,彭顺文他也呼吁民众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以避免给他人带来不便,“如果民众忘了带身份证,然后不幸发生事故并丧生,那将难以确认他们的身份。”
新闻来源: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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