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逻辑?新员工上班2天「抽到RM16,000电视机」!3天后辞职,老板「1举动」令人傻眼!
辞职后圣诞礼物竟要还回给公司?
香港一名打工人在公司抽奖环节中抽到大奖,没想到三天后竟要交还大奖。同事匿名将此事投稿至Facebook专页,结果引起网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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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HK01》报导,原Po公司在圣诞节前夕举办交换礼物,终极大奖是价值30,000元(约RM16,000)的电视机。结果被一名新同事抽中,消息指出,这名新同事上班第二天就中大奖,简直幸运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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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新同事在中奖3天后因为有更好的工作机会,所以提出离职申请。万万没想到,老板得知此事,老板得知此事后,竟然通知人事部要求相关同事交还电视机。不仅如此,老板还直言:“如果不归还,就从薪金里扣除。”
此贴文曝光后,立刻引起网民议论,有网民认为公司逼迫同事交还的做法并不合理,也有网民认为新人不应该参加公司抽奖活动。
“不要理他,有本事你扣钱!劳工处见,输死你公司!没本事就不要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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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完劳工处见,而且工作1星期难道有3万那么多薪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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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咯,自己不会玩,没过试用期不能抽奖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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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做的公司,没做够3年没得抽终极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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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觉得,老板这种做法这会让现职员工看到老板有多么的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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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奖环节的意义在于让每一个员工体会到当中的乐趣,以及老板给予员工们的奖励,毕竟抽到头奖也是员工的运气。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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