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Brother当众狠酸「穷人」觉得脸被丢光,男子不爽直接怒砍对方7刀!
台湾台北士林区一男子因不满朋友当众说他是个穷人,买了开山刀和汽油到朋友经营的车行向对方猛砍近一分钟,朋友挨了七刀到附近酒店求救,送院急救后捡回一命。
据综合媒体报导,判决书指出,被告姓李,他因不满黄姓男子在4月1日与其他朋友聚餐时,当大家的面说他是个穷人,在今年4月6日买了开山刀和汽油到黄姓友人的车行。被告一进店里就用福建话说 “要给你X”,并向黄姓男子进行挥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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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受害者害怕得拿物品试图阻止被告,跳到了沙发上用脚踢对方,但身上仍中七刀。受害者负伤到附近的酒店求救,经紧急求治才捡回一命,被告只好作罢持刀到警局自首。
法院开庭时被告否认杀人,并表示:“只想教训,吓吓他”。他也指出,4月1日当天二人和其他朋友喝酒时,受害者说在场的朋友都是有钱人,只有他是穷人,当下听了很不舒服。后来当他打电话时,受害者把他的手机抢过来,说了一句更难听的话,因此才会越想越不服气,本来想说砍完受害者后,再淋汽油自我了结。
受害者表示,当时逃出去求救时,被告还骑着摩托车追他,但因为他摔车,受害者才有机会到酒店求救。被告的辩护律师表示,被告长期患忧郁症,犯案时有精神障碍,也提供了医院就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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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认为,被告能先买汽油和开山刀,之后再到车行,又支开受害者的员工,犯案后又能去自首,因此认为被告其实对于自己行为及应该负的责任都知道,因此并无判断力减低情形,不符合减刑。
合议庭认为,被告只因无法疏解情绪,以凶残手段砍伤受害者左脚第二脚趾、第三脚趾等多处伤势,情绪控管能力不佳,有使用暴力手段排解不满倾向,行凶后又有再次恐吓,对社会有很大的危险性。虽然去自首,却否认杀人未遂犯行,依杀人未遂罪,判有期徒刑三年;此外,被告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合并执行三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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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再好的朋友,也要学会给对方留余地,是做人的修养。多些包容、少揭人短处,否则陷入尴尬之中还会有损对方的自尊心噢~
新闻来源: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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