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街上讲黄色笑话的人将被对付!警方:可被判最高3年监禁!

如果你有朋友喜欢讲黄色笑话和演唱淫秽歌曲的话,记得要提醒他不能这样做!根据报道指出,警方劝告民众勿在公共场合作出色情动作、讲黄色笑话和演唱淫秽歌曲等含色情成分的言语和动作,否则可被视为在公开场所进行猥亵行为,受到法律对付。

根据全国警察性侵犯、家庭暴力及虐待儿童组(D11)主任西蒂甘希雅助理总监向国文《马来西亚前锋报》指出,民众切勿随意在公共场合发表猥亵言语和作出猥亵动作,以免造成他人困扰。她说,也有人滥用电视和广播等媒体平台达到猥亵目的,造成了他人困扰,此举触犯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散播假消息)条文。

她也指出,任何人一旦在刑事法典第294(在公开场所进行猥亵行为)条文下被控,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3个月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对于说黄色笑话的罪行,西蒂甘希雅说,警方近期并未接获相关投报,但她认为黄色笑话也取决于个人接受程度,因黄色笑话一般是语带双关讲出。

对此,她也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292(拥有猥亵物品)条文来调查展示、售卖、散播或宣传色情照片、画像或任何色情素材的人士,罪名成立者可被判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如果你身边朋友有这个习惯的话,记得要提醒叫他该改哦~不然你可要去监狱探望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