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认为”口交“不属于性生活!出于善心捐血却被控告报虚假信息!

根据《Channel News Asia》报道,有一名男子被控告欺骗有关性病史与捐血有关的虚假信息。根据男子的陈述,他认为“口交”并不属于“性生活”的一种,因此没有如实报告。

报导指,这名37岁男子因为出于好心,想在疫情之下帮助增加血液供应,于是前往捐血中心。他后来告诉医生,自己2017年在印度的一辆公共汽车上与人发生了口交,但没有指出这一点,因为他认为“性”不包括口交。随后,医生在他的血液检测出艾滋病毒呈阳性,因此没被使用。

据悉,这名男子以《传染病法》与提供捐血有关的虚假信息而被控上法庭。报导指,这名男子目前想要认罪,但是法官拒接了对方的认罪。从宣读的报告上,男子称在捐血前需填写《捐赠者健康评估问卷》。他也回答了其中的问题:“是否与另一个人发生性关系?”。男子的填写答案为“不”。

另外,据该文件的第一页将“性”定义为包括口交在内的各种渗透性行为,但法官听说第一页不需要签名,随后被告也表示他忽略了这一点。根据法庭上宣读的事实陈述,医生已经向男子证实了他的答案,并且跟男子确认这些答案是真实的。后来男子的血液经过测试并被确认感染了艾滋病毒。

法官拒绝了被告的认罪,因为他说被告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并表示当时不知道口交被认为是性。法官解释说,这意味着他没有故意提供虚假陈述。法官将案件下周送至预审会议。然而,控方要求至少三个月的监禁和1万新元的罚款,但承认被告是在医生首次提出要求时承认犯罪的。

因为这件事情,他告诉法官自己在八个月前失业了,同时不能再在新加坡工作了。他说自己花光了所有积蓄,只剩下250新元用于房租或食物。他说,他现在是一名艾滋病毒患者,负担不起治疗费用,因为他来自外国,因此当地政府不能为他提供补贴。

他还表示,自己还有6位家属要养。他说他以“错误的理解”的形式回答了该问题的“不”,但是他同意检察官的话。他说:“现在我正患上这种疾病。如果把这种疾病输给其他人,他们也将遭受痛苦。”、“我不想伤害任何人,也不希望传播这种疾病或任何疾病“。

他将于3月12日回到法院进行审前会议。据了解,提供与献血有关的虚假信息的刑罚最高可判处两年徒刑,最高20,000新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