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MCO个人最高罚1万!公司最高罚5万!3月11日起生效!
政府于2月25日在联邦宪报颁布《2021年紧急状态(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紧急修正法令》。该法令阐明,任何违反行动管制令(MCO)条例的人士可被处以最高1万令吉的罚款。
(图片来源:截图自宪报)
修正法令增加多项条文和加强对违例者的刑罚,其中包括犯罪者可被当局逮捕。
根据新增的第21B条文,任何人在此法令下被控的每一条罪行,都是可被捕的罪行。
(档案照,图片来源:Polis Daerah Petaling Jaya/Facebook)
这份宪报由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签署,志期为2月25日,新条例将从2021年3月11日起生效。
除了个人的罚款,违反MCO条例的公司将被处以最高5万令吉的罚款。
此外,新条例也针对《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第24条文的处罚作出修正;根据该修正条例,任何人抵触“没有明确规定罚款”的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7年。
(图片来源:截图自宪报)
该条例还规定,被赋予权力者可以命令“任何被感染的人,或有理由相信可能被感染的人,或与被感染者有任何接触的人”佩戴追踪设备。
“追踪设备应包括腕带或授权人员提供的任何设备;任何破坏,损坏,丢失或篡改追踪设备的人都属于犯罪。”
紧急法令也增设新的21A条文,条纹阐明总监可以发出任何指示根据任何方式、无论是针对任何人士或特定群体,以采取防范和监管传染病。
(图片来源:截图自宪报)
另外,国防部高级部长依斯迈沙比里昨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强调,只有被赋权单位如警方,才可以向违反条例者开出罚单。
(档案照,图片来源:Polis Daerah Petaling Jaya/Facebook)
早在这之前,依斯迈沙比里已多次提及将提高违反行管令的刑罚,尤其是提高罚款上限,且不会再对任何违令者有任何妥协。目前,违反行管令的罚款为1000令吉。
文章资料来源: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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