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在交通灯购买水果零食!最高罚款可达RM2000!

在大马路上,常常会看到有人售卖水果或者是零食。而且许多乘客都会摇下车窗向他们购买。但是你知道吗,不仅仅是贩卖的人,连购买的人也一样犯法哦!根据《东方日报》的报导,目前警方已展开行动,取缔那些在交通灯处售卖水果、零食的小贩。同时警方也呼吁民众也不要向这些小贩购买,否则将接获最高多达RM2000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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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登的警区主任拉查里助理总监也于昨日(17日)召开了记者会,提到有民众致电警方投诉。于是警方也连续2天在被投报的地方进行巡视。警方于昨日(17日)也到Lestari Perdana以及靠近金銮镇清真寺的交通灯展开行动。在这次巡视行动中,警方同时也扣查了4位年龄介于21-27岁的男子。其中包括一名本地男子及3名持有难民症的外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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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被扣查的男子原本是一名保安,不过于上个月被解雇了。他也声称货源是由其他人给他的,他主要做的就是将这些水果卖出去,生意好时可赚RM100。警方也提到由于他们的案件属于初期行动,因此只是将他们带回警局劝导他们不要再重犯,然后当场释放。唯有重犯者才会被依法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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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强调根据1959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A(1)的条文,凡是涉嫌在交通灯售卖物品者将根据条文里得到相应的刑罚。凡是向这些小贩购买物品的民众,则将被罚款高达RM2000。由于在交通灯售卖物品属于危害道路使用者安全的行为,因此警方才不得不采取行动。警方也表示若民众想要从事小生意,则必须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请,获取准证才可以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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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上十分危险,为了避免接受罚单,民众还是不要购买为宜。赶紧分享给你身边的家人朋友看看吧~

资料来源: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