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开始放宽行动限制条例!现在允许1名家人陪伴外出采购!

大马行动限制令已经实施到第四阶段,庆幸的是我国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一直维持在双位数。而政府也开始放宽条例了!

根据《星洲日报》报导,卫生部今日在宪报颁布第四阶段行动管制令,政府放宽条例,允许在一名家人陪伴下,出外前往住家的10公里内购买食物丶生活必需品丶药物或营养补充品。要强调的是,宪报上所列的“一名家人”,是指住在同一间屋子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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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早期实行行动限制令时,政府列明只能“一车一人”。如果出外购买生活必需品,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否则出门购物的人民不能有同伴随行。

据悉,卫生部长拿督阿汉峇峇是于4月28日根据传染病预防及管制条例(疫区内的措施)签发颁布令,昨日在宪报上颁布。这项新的颁布令阐明,第四阶段的行管令有效期是从4月29日至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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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报》的报道也指,总检察署在宪报上颁布新增的条例中阐明,任何人如果有需要前往其他地区,必须有“特殊及特定的理由”,这名人士必须先获得其住家邻近警察局的警察所发出的书面批准文件。

新的条例也阐明,人民出门仅限于提供或运送服务丶日常用品丶药物或营养补充品;前往看病或接受医药服务;或进行任何与基本服务有关的工作。

新闻来源: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