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多也不可以liao哦?有钱就收银行啦好心】带多过葡币12万可能会被罚50万?!网友:“等我有钱再讲啦……”

嘿嘿,蔓蔓我知道有很多孩子有一种强迫的习惯要在出国前换好一大笔的当地现金(谜之音:“这样比较有安全感你不觉得的咩?”)可是!!!!澳门旅游局昨天po出了公告说……

今年(2017)11月1号起,入境澳门带超过澳门币12万以上(根据谷歌叔叔说等同RM6.3万)现金或者是无记名的cheque都要跟kastam申报!

 

就知道会有那种侥幸心态的孩子们觉得“哎呀,无所谓啦不会查那么严的~”//哼!蔓蔓我现在要大条道理跟你讲

不申报而且被抓到的话会被罚澳门币1000元至50万!(马币的话就是RM531——RM26万的罚款!)

 

看到这个数目蔓蔓我都吓一跳!哇靠!如果我带澳门币12.5万入境不申报被抓到要罚50万的话,简直就是被充公还要贴钱给罚款!(你们都是醒目仔,知道奉公守法才是上上策了吧?)

据澳门旅游局《监管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法律内容:

入境携带12万澳币以上现金或支票,如旅行支票、支票、汇票、付款委託书、本票等,应向海关人员申报,填写申报书选择红色通道通关;出境时则应如时向海关人员申报,否则会被科处澳门币1000至50万元的罚款

蔓蔓我都跟你们说好了啊,千万要记得啦知道不!11月要去澳门吃葡挞的你们千万要记得记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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