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不知名的19岁华裔男网红,被爆从2019年开始涉嫌性侵多名少女,其中疑似包括13和14岁未成年少女,一群声称受到男网红性侵的女生受害者组成联盟,在网络声讨该男网红,借此警惕广大女性。因为作案手法令人感到震惊,该事件不过被爆出2天时间,已经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引起广大网友热议。
内容指他利用社交账号对女生通过聊天的方式进行邀约,就算女生们一直婉拒,该名男子也会利用各种理由约女生见面。
根据一名自称是受害者的口述,男生向她说自己已经向公司请假,并保证只是见面聊聊天,让女生放下戒心答应与他见面。男子开车到女生住处,并在女生上车之后,以他的车子阻挡交通为由,把她载往别处,更谎称尿急找厕所,但却在行驶过程当中不听女生的指示路线,把她载往别处之后进行犯罪。
虽然她数度挣扎和向该男子求饶,但是男子不予理会,并且霸王硬上弓,得逞之后相信女生感到十分惊吓,但男网红一直安抚他,并利用甜言蜜语对女生说会对她负责,事后男事主就把她载回住处。
但女生事后回过神来质问男网红,但是男网红就在敷衍几句之后,删除并拉黑女生。最让人傻眼的是男生再上个月在同样的社群软件加回她,显然已经忘记她是谁,还想邀请她出来,但在女生表明身份质问该男生的时候,男生默认道歉,但随即又将她拉黑,荒唐行径令人发指。
另外,又有一名自称是受害者在社交网站上发布帖子,指控该名男网红企图侵犯她未遂,并公布男子的作案手法,警惕广大女性。这名女生表示事件发生在2020的11月下旬,称自己很幸运,没有让男网红奸计得逞。女生在交友网站上与该男子认识后,直接向她索要另一个社群账号,转移到另一个社交软体上聊天,不过短短两天的时间,就利用甜言蜜语对女生提出见面邀约,女生一共推脱了男子前后3次的邀约,最后禁不住男子的软磨硬泡,就答应与他会面。
见面当天,俩人用餐完毕之后就上车休息,他还特意将女生的座椅往下移,但是因为周围有许多人,因此无事发生。一直到晚上8时,男子就将她载往环境有点漆黑的停车场,将车内反锁(反锁之后只有司机能够解锁),对女生上下其手性骚扰,并形容男生目测有70公斤,而她身材娇小只有38公斤,她全程2小时一直在反抗,但该名男子还把手往女生下体伸去,她感到非常生气,一直嚷嚷要下车,直到男子要霸王硬上弓的时候,女生情急之下哭了出来,男生见状停止动作,提议打王者试图让女生冷静下来。
但是因为网线缘故游戏只打了10分钟就中止了。相信该男子是按耐不住了,直接从驾驶位子爬到女生的副驾驶位置,直接整个人压在女生身上,抱着女生,女生还形容当时被压的呼吸困难,但是她全程奋力抵抗,也许男子累了,就放弃计划准备送女生回家。
令人没想到的是,就算已经开到了女生家住处附近,男子仍想霸王硬上弓,第三度试图性侵女生,所幸女生也一直反抗,男生才放弃性侵念头,但截至下午4时,贴文疑似遭到移除。
女生还表示在还没有与男生会面之前,她与另外两名受害者也有联系,得知男子也疑似性侵了两位分别13和17岁的未成年少女。根据对话截图内容,这名女生拿到了男子父亲的手机号,打给男子父亲告知,父亲也没收了他的车子,他也称已经遭到家人的惩罚,要求女生原谅不要报案。
据悉男网红只有19岁,在社交账号的追随者过千人,内容多数是发布自己的翻唱流行音乐的视频,借此吸引网民按赞与分享。该名男网红似乎从事外汇投资生意,也许是借这样的包装手法,吸引网民关注。
事发之后,两位受害者和其朋友也接获不少其他受害者相关经历的信息,但是由于以上这些内容都是来自自称是受害者单方面的说法,并且这名男网红没有做出任何回应此事,电话也无人接听,因此以上内容均待证实。
如果在女生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性行为,已经违反马来西亚的刑事法典Penal Code第375条文-强奸,就算是女生是因为因受到自身或他人死亡或伤害威胁而同意/男生知道并且有理由相信女生是在他的误导下同意,也等同犯罪,详见第375(c)。
另外,
刑事法典第375(g)条文指任何人与16岁以下的少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女方是否同意,都属于强奸 。因此假设受害者是13岁女生,那么不管女生同意与否,都已经构成法定强奸。 第376(1)条文说明,若强奸罪名成立,被告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及鞭刑;不经同意与16岁以下的女孩发生性行为,将被判10-30年监禁及鞭刑,见第376 (2) (d)。即使只有性骚扰,也可于第354 条文下被控。
法定强奸定义是与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士发生性行为。
目前男子的社交账号已经设定成私密账号,用户名也已经更换。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论男女,在使用社交软体或者交友软件都要有警觉心,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男生女生都应该谨记:不应该单独与网友见面,切勿将私密照传给对方,也不要在晚上应约,离开后不要喝下任何饮料;若然真的要见面,请选择白天选择人流量多的地方,也可以请朋友或家长陪同,这些是应该要有的基本警觉性,如果你认为自己不够警觉,请小心使用交友软体。
另外也劝请大家慎用网络平台,网络不应该是进行网络公审/辱骂/人身攻击/肉搜/网络霸凌/散播虚假信息的平台。如果涉嫌犯罪,请保留证据,到警局报警,用国家赋予你的权利,让被告获得应有的惩罚,网络公审并不是获得正义的正确途径。
包红包的礼仪大有讲究! 最近,一名网友在社交媒体分享,他结婚那年曾收到同事包的3600元新台币(约RM460)红包,然而如今结婚他只回礼1600元新台币(约RM205)的红包给对方。没想到,其他同事知道他回礼的金额后,当众调侃他,也让他不解直呼:“但有必要讲到跟这件事没关系的人都拿来当梗酸我吗”! (示意图来源:Canva) 原PO表示,他在结婚的时候,曾经收到A同事3600元新台币的红包。如今,A同事结婚时,他也同样包了红包回送对方。他表示A同事前几天休完婚假后终于返回职场,还想请一票同事喝星巴克,没想到此时B同事却脱口说出:“虽然我喝你的星巴克,但我只会回超商咖啡喔!”此话一出逗笑旁边其他同事,还有人看了原PO一眼,让他当下感到颇为奇怪。 (图片来源:编辑部截图) 后来原PO才发现,原来A同事曾与其他同仁爆料,称原PO当初结婚时包了3600元新台币的红包,但轮到A同事结婚时却只收到原PO的1600元新台币红包,也让他相当傻眼:“他如果觉得不舒服,可以私下跟我讲,但有必要讲到跟这件事没关系的人都拿来当梗酸我吗?” (示意图来源:Canva) 原PO认为,每个人的经济状况本就不同,而且宾客红包也只是给予一对新人的心意:“又不是你以前包给我3600,就等于欠你3600?” 贴文曝光后,不少网民一面倒认为原PO的举动有点失礼,“你猜礼簿要干嘛的?就是之后要还人情的,人家包3600,你也至少包3600回去才是礼貌”、“没办法回3600当初就不要炸人家,还敢上来讨拍,真的是颠覆我的三观”。 (图片来源:编辑部截图) 也有网民认为,“我想你搞错了!红包是礼尚往来,乐捐才是心意”、“只能说、你真失礼!”、“加不上去,至少应该要一致回3600才是”、“除非你当初有退回红包,否则回包至少要3600,这才是礼貌”、“你还记得人家包3600给你,那你回包1600是什么意思?” 新闻来源:镜周刊*部分照片取自网络,内容谈谈网归有,若想参考请附加此文的链接。谢谢!照片如有侵犯版权问题请告知,谈谈网必定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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